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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资讯
美术学院寝室卫生管理制度
文章更新时间:2007-04-05      查看次数:
作者:张玉峰    
美术学院寝室卫生管理制度

(试行)
为了营造一个舒适的住宿环境,净化生活空间,特制定本院寝室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责任制度寝室卫生实行院领导、辅导员、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寝室长四级管理制度,院领导不定期深入寝室检查卫生情况,辅导员每日要抽出 2-3 小时深入所带学生寝室督促卫生清扫,了解学生思想生活状况,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要切实组织本班学生寝室的卫生清扫工作,寝室长要带领全寝成员搞好本寝卫生。
二、值日及大扫除制度 寝室卫生由各寝室长全面负责制,制定好值日轮流表,坚持做到一日三清扫(早 7 : 50 时前、午 12 : 50 前、晚就寝前),一周一次大扫除(时间自定)。
三、检查评比制度
1 、寝室卫生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全院卫生大检查定于每周三中午,参加人员:院领导、辅导员、部分学生干部(含寝室长)。
2 、寝室卫生检查评比最终得分由学院大检查得分( 60% ),院领导、辅导员抽查得分( 20% ),楼长检查得分( 20% ),最终按比例规定得出。并评出优、良、中、差四档。
四、评分标准(另附)
五、奖惩制度
1 、寝室卫生成绩标准 95 分 ---100 分为优, 80 分 ---95 分为良, 80 分 ---70 分为中, 70 分以下为差。
2 、对每次检查中的差寝室给予全院通报(含寝室成员名单),对每月两次以上(含两次)差寝室的成员,取消本学期一切评优资格,不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不提供奖助学金。
3 、每次检查中的优秀寝室,给予通报表扬并颁发轮流红旗,连续三次评为优的寝室,给予 50-100 元的物质奖励,对于评优寝室的寝室长,可做为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
4 、每次检查中的差寝室,其所在班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寝室长要向辅导员说明情况,并拿出具体整顿措施。
5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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