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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更新时间:2007-04-03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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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全文新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政策、方针、纪律,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被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在各批次录取结束后寄出。
第二十条 佳木斯大学招生信息网址为http://www.jmsu.org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佳木斯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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