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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办学指导思想和学院定位与规划
美术学院办学指导思想和学院定位与规划
美术学院办学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在佳木斯大学办学指导思想指导下,确立“宽基础、重实用、强技能和以本科教育为立院之本,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为强院之路”的发展思路,落实“巩固和加强美术教育专业,营造绘画专业各方向的亮点,开拓、扶持艺术设计专业建设和发展,整体构建各专业共同协调发展的学科发展策略”,营造“重学养、重基础、重实践、重应用”的人才培养环境,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功底、社会实践能力和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美术人才。
美术学院定位与规划
一、目标定位
立足本科教育,坚持“宽基础、重实用、强技能”的办学思路,适当发展研究生教育,形成美术学(S)专业、绘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整体建设、协调发展的教育整体。
二、类型定位
教学型美术学院
三、教学定位
营造“重学养、重基础、重实践、重应用”的人才培养环境,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功底、社会实践能力和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美术人才。
四、服务面向定位
努力满足黑龙江省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黑龙江省与外省市的文化艺术交流,为黑龙江东北部的区域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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