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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学美术学院“四五”普法规划
文章更新时间:2007-03-30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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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学美术学院“四五”普法规划

佳木斯大学美术学院“四五”普法规划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佳木斯大学“四五”普法规划,增强学院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促进学院工作规范高效,依法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法推进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整体推进全院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根据学校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学院以章程为统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工作,通过建章立制、依法办事、依法监督、法制教育等工作环节,使学院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为进一步增强全院师生员工民主与法制观念,提高学院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律素质,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为促进学院教育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发展,保障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美术学院“四五”普法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四五”普法要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即努力实现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制素质的转变,特别是学院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努力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学院法制化管理水平,为学院实现科学决策、依法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基本形成与学校改革和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层次合理、内容完备的管理制度;提高依法治院水平;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普遍得到加强,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意识增强。
(二)主要任务
1、搞好法律学习。按照学校“四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深入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学校各项事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培养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治观念,增强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提高广大干部、教师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
2、搞好法律以及新法规宣传。围绕学院发展规划的宏伟目标,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新法律新法规,宣传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高等教育管理及所属行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领会“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理论精髓,大力宣扬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增强道德观念,促进学校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学习内容
1、继续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的常识,巩固“三五”普法教育成果。
2、学习有关市场、劳动与社会保障、保护环境(资源、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学习有关世界贸易组织基本规则以及与高等教育、学校所属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入世贸组织涉及的法律法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婚姻法》等。
3、以《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学习为主线与学校工作和师生员工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学校的规章制度。学生要重点学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防教育法》、国家和省有关禁毒禁赌法规,以及与青少年成长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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